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河北:年内完成90%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收集治理

    信息发布者:涞水县南白堡村李燕
    2018-04-18 20:46:27   转载

    河北:年内完成90%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收集治理

    2018年04月18日 08:21:37来源:河北日报



    分享至手机

     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“双创双服”活动部署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省住建厅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,近日印发《河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月通报、季排名和年度考核办法》,提出确保年内完成90%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收集治理工作。

      根据考核办法,每月5日前,对各市上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展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,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村庄数量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、垃圾处理方式等工作,以及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等情况。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,根据各市季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,按照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评分并排名,评级内容包括处理效果、设施能力、保障机制三个方面6项内容,排名情况在全省通报。12月底前进行年度考核,根据各市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,按照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,并进行随机抽查。经现场核查,未达到90%以上村庄对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,按照未完成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评价。

      此外,考核办法还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标准。

      村庄日常保洁标准。积存垃圾彻底清理,村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。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。除山区、偏远、分散等交通不便区域的村庄外,生活垃圾“日产日清”,主要街道整洁干净、无杂物堆放。

      村庄垃圾收集标准。采取入户收集、清运垃圾的村庄,合理设定收集时间,直接将垃圾清运至乡镇转运站或终端处理;设置封闭垃圾收集池的村庄,根据收集池的容量,及时清运垃圾,无池外堆积的现象。禁止使用露天收集池。

      乡镇转运站转运标准。合理设立转运站,采取密闭形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,有条件的采取压缩方式收运垃圾,并根据转运站收集能力,定期转运垃圾。乡镇转运站运行规范、整洁有序,无站外堆放垃圾的现象。

      终端处理标准。现有垃圾处理场覆盖范围内的村庄,通过“村收乡镇运县处理”的模式,对不能进行堆肥处理和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集中处理。不具备县集中处理条件的村庄,采取“村收村(乡镇)运乡镇(片区)处理”或“村收村运村处理”模式的,应采用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、水泥窑协同处理等其他有效处理方式。暂时进行简易填埋处理的,应结合终端处理设施建设,对垃圾综合处理和利用作出具体安排。各种处理模式,均要达到环保要求,不能产生二次污染。 (记者杨玉)

    +1

    生活垃圾垃圾收集

    [作者: 杨玉  责任编辑: 吴广庆 ]

    新闻评论

    登录注册

     

    您的观点仅代表您本人,请文明发言,严禁散播谣言和诽谤他人。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